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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宠物寄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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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宠物寄养业务,具体措施如下:
寄养对象:
- 本院体检合格的动物方可寄养;
- 动物离开主人不狂吠、乱咬、性情温顺;
- 体重限制下20斤以下A型犬(场地有限)。
寄养方式:
- 本院提供干净、消毒的笼舍,统一的食盆、水盆;定时散步,日晒。
- 如有特殊要求(如单独饲养),也可提供服务,费用会高一些;
- 主人提供必要的食品、垫物或其他物品(如玩具等)。
- 专业人员喂养、护理,寄养动物如发生问题及时与宠物主人联系。宠物主人可打电话咨询动物饲养情况。
寄养协议:
- 本院医护人员对该动物体检;
- 双方签订寄养协议。
寄养费用:
犬每24小时 50元;猫每24小时 30元
寄养5天以上及特除要求价格面议;其他动物参照上述两项收费。
咨询电话:6326600
6447717
本院提供宠物训练、住院护理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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